建筑安裝中抗震支吊架的安裝要求有一下這些
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間距詳情見下表:
1、注:改建工程最大抗震加固間距為上表數值的一半。
2、抗震支吊架設計一般規定(具體的專業對應的支架,在后面各項專業分項中具體細化分析)
3、側向抗震支吊架的規定:
(1)每段水平直管段應在兩端設置有側向抗震支吊架
(2)兩個側向抗震支吊架距離大于表1中規定的最大設計間距,應依次增設側向抗震支吊架,來滿足表1中的間距要求。
(3)每段水平直管末端的1.8米范圍內應設置縱向抗震支吊架
(4)水平直管段過渡到不需要抗震支撐的另一尺寸的管段是,過渡點看成是終點,應在過渡點安裝側向抗震支吊架。
(5)沿墻敷設的管道當設有入墻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緊固管道四周時,可作為一個側向抗震支吊架。
4、縱向抗震支吊架的規定:
(1)每段水平直管段應至少設置一個縱向抗震支吊架
(2)兩個縱向抗震支吊架距離大于表1中規定的最大設計間距,應依次增設縱向抗震支吊架,來滿足表1中的間距要求。
(3)每段水平直管段末端的12米范圍內應設置縱向抗震支吊架。
5、立管的抗震支吊架設置規定
(1)當立管長度大于1.8m時,應在其頂部及底部設置四向抗震支吊架,當立管的長度大于7.6m時,應在中間加設四向抗震支吊架,是立管的兩個四向抗震支吊架的間距不得大于7.6m。
(2)連接立管的水平管道應在靠近立管的0.6m范圍內設置第一個抗震支吊架;
(3)與水平管段相連的立管,靠近接頭處的四向抗震支吊架可視為與其連接的水平管段的一個雙向抗震支吊架
(4)當立管通過套管穿越結構樓層時,因套管可限制立管水平方向的位移,可作為立管的一個四向抗震支吊架
應符合下列規定:見表2
抗震支架間允許縱向偏移表2
(1)水管及電線套管不得大于最大側向支吊架間距的1/16
(2)風管、電纜梯架、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不得大于其寬度的兩倍
(3)對于水平單水管抗震支架,抗震斜撐直接作用于管線,當其在轉彎處0.6m范圍內設置側向抗震支吊架,其可作為另一側管線的一個縱向抗震支吊架,可承受另一側6m管線的縱向地震力。
6、抗震支吊架的構造規定:
(1)抗震支吊架,承受壓力的桿件長細比應小于等于200,只承受拉力大的桿件長細比應小于等于300
(2)抗震支吊架的斜撐與吊架的距離不得大于0.1m
(3)門型的抗震支吊架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門型的抗震支吊架至少應有一個側向抗震支撐或兩個縱向抗震支撐(對于風管抗震支撐,當其風管寬度超過1m時,宜使用兩個側向支撐);同一承重吊架懸掛多層門型吊架,應對承重吊架分別獨立加固并設置抗震斜撐;門型抗震支吊架側向及縱向斜撐應安裝在上層橫梁或承重吊架連接處。
7、所有抗震支吊架應和結構主體可靠連接,安裝抗震支架的錨栓只可固定在剪力墻,梁或鋼結構梁,承重柱上,嚴禁將斜撐安裝到磚墻一類的建筑結構上(磚墻容易被應力集中所破壞,使錨栓松動)。
8、側向、縱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撐安裝,垂直角度宜為45°,且不得小于30°